警察執法不當的事件
正當美國各州隨著疫情比較平穩,顧念美國的經濟復甦需要,考慮要循序漸進開放的時候,美國的社會發生了一件讓整個國家都被震撼的事件,使美國的社會再度進入了另外一次的危機。今年五月30日,電視出現了一個令人震驚的畫面,那就是在明里蘇達州的Minneapolis的四名警官在執勤的時候,其中一名警官把一名已經被扣上手銬的非裔黑人George Floyd壓制在馬路邊的柏油路上,用膝蓋壓在那黑人的脖子上,長達八分鐘之久,導致這位黑人窒息而死。這個事件再次引發了美國人的憤怒,雖然這四名警官都已經被以第二、三級的謀殺罪名起訴,但仍然無法平息民怒。這次的事件引發了全美國超過四十州地方民眾的抗議,甚至許多州都發生打劫縱火的暴動行為,有超過二十多個城市必須實施宵禁。儘管死者George Floyd的兄弟公開要民眾不要暴動,認為那不是他的兄弟Floyd希望看到的結果,目前這樣的示威與暴動還尚未有停止的現象。
這次的事件,白人警察執法不當、致人於死的犯行,不分黨派、不分種族、不分老少、不分男女都認為這幾位警官犯了嚴重的錯誤,接受司法公義的審判是絕對必要的,他們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判刑入獄。這樣的看法應該是全美所有的人的共識,毫無爭議的。
執法不當引發的動盪
可惜的是,這個事件竟然演變成了是種族的歧見,是對黑人生命的漠視。先是在事件的發生地明里蘇達州的Minneapolis開始有群眾聚集的抗議,很快地就開始在美國的東岸重要城市也發生了示威的行動,所謂的 “Black Lives Matter” 的標語舉牌到處可見。讓人更加震撼的是,在短短的兩、三天裡,它居然演變成了美國各州許多重要城市的暴動,許多的暴民打破店家的玻璃櫥窗,強行進入商店搶劫、到處縱火,許多人一生所經營的店業付之一炬。眼看著遍地烽火,大量的警察派出疏散抗議的人潮,壓制逮捕那些搶劫或與警察公權力對抗的暴徒。幾天下來,各地抗議暴動越演越烈,眼看情勢越來越難控制,加上因為這次是自己警察同仁犯了錯,從電視畫面上,可以看到一些警察開始以單膝跪地的方式,企圖用這樣的方式來與群眾尋求和平落幕的機會。這次的事件到我寫這篇稿件的時候還在繼續演變當中,但因為它是眾所皆知的新聞,不需要我再做更多的詳述。但我覺得需要對這次事件所產生出來的幾個現象做些觀察與討論,究竟基督徒應該如何來看待這次所發生的事情呢?
誰的命比較值得重視?
這次的抗議行動,最常看見的標語就是 “Black Lives Matter”,這個標語有人翻成「黑人的命也是命」、有翻成「黑人的命要緊」。這個標語並不是在美國的所有抗議行動第一次出現的。更早的一次是八年前(2013),一名叫Trayvon Martin的黑人被警察射殺,後來被陪審團判決員警無罪,引發了美國人民的憤怒而發起的社會抗議行動,這個標語就是那次行動中最引人注目的口號標語(資訊來自:ABC News, July 21, 2018, Author: Adia Robinson)。使用這樣的標語來引起人們,目的是要喚起人們對黑色種族生命人權的重視原本是無可厚非的,是值得肯定的。但我們要問的是:每次看見有白人警察捉拿非裔罪犯、甚至是開槍擊殺了黑人,就是種族歧視嗎?這是某個警察個人行為的不當不法,還是所有白人警察都有種族歧視呢?前面已經說過了,這次Floyd的被殺,從畫面上看去的確警察執法失當,應被制裁,該受刑罰。但把它變成是全白人警察都有這樣惡劣的思想、甚至是所有美國白人的原罪恐怕就值得商榷了。
事實上,從聖經的觀點來看,基督徒的看法應該是 “All Lives Matter”「所有人的命都是命」、「所有人的命都很要緊」。因為我們相信所有人的生命都是神所造的,是神所賦予的。所有在「亞當」裡的人的生命都有同等的尊嚴與價值。雖然人犯了罪,都需要神的救贖,但神的愛普及萬人,祂的恩典臨及所有相信耶穌基督的人,不論紅、黃、黑、白種,都是神拯救的對象,耶穌基督身上所流的寶血是為世上所有的人所作出的犧牲。
這次George Floyd的事件並不是因為判決的不公,而是承辦的檢察官以三級謀殺案起訴讓群眾覺得這樣的起訴太輕。經過幾天的抗議,檢察官改以二級謀殺案起訴。我不知道檢察官改變起訴的級數是因為群眾的壓力,還是因為事件採證的增多而做出的改變。但美國是個法治的國家,檢察官被賦與的責任是按著犯案的情節、罪行進行採證,找到合乎法令的審理要件,做出合乎法理的起訴級數,這樣才能讓法官和陪審團相信檢察官的控訴,做出有罪判刑或無罪放行的裁決。如果檢察官起訴太重,沒有足夠的罪證,最終就會讓犯罪者逃脫法律的刑責,無罪獲釋。將來這幾位警官究竟會被判什麼樣的刑責,就留給法官和陪審團。
打劫縱火是喚回正義?
但讓我們不解的是,這次的群眾的抗議,以及後續的暴行縱火打劫為什麼在還沒有經過司法的程序就斷言這就是審理不公,就是種族歧視,就是所有警察的責任,這樣的作為合情、合理、合法嗎?到底什麼是這些群眾的訴求,是要檢察官依據群眾的聲音的大小做出起訴級數的判斷嗎?如果檢察官的起訴級數過高,超過所能蒐集的證據的法定範圍,那麼,將來被法官或陪審團判決罪證不足而獲判無罪放行,這是人群所想要的嗎?
我們要再一次的譴責所有不合法的暴力行為,不管是來自於警察或是暴力的群眾,都應該被唾棄、被制裁,因為美國就是一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的國家,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沒有人可以高過法律(no one above the law),也沒有人可以被踐踏在法律之下(no one below the law)。所有的人命都很要緊,都很珍貴。我們不願意看見黑人被警察執法過當致人於死,但我們也不應當容忍人用非法暴力的手段去傷害那些無辜的人們,像是那些被波及的商店、住家,也有為了保護自己的店面被暴徒殺害而失去生命的。然而,我們看見媒體對這些暴力的譴責,比較起對警察的責備與壓力,根本是不成比例的。
到目前為止,在這次維護社會治安,為了防止暴動的警察被暴徒射殺死亡的警察已經有十多人了,受傷的員警更是多到讓人無法置信,不禁要懷疑,難道這就是我們嚮往的美國民主的社會想要樂見的嗎?這些殉職死亡的警察有已經為社會貢獻有幾十年,幾乎已經到了即將退休的高級警官,也有更多的是那些年輕出來報效國家社會的員警,因為他們的死亡,頓時幾十個年輕警員的妻子和幼小的孩童頓失去了他們所愛的丈夫與爸爸。請問,這些警員的生命不要緊嗎?他們的殉職死亡就是應該的嗎?誰替他們爭取發聲?誰替他們爭取權益?這些員警後續的家庭問題誰替他們承擔?
什麼樣的人算是偉人?
但呈現在我們眼前叫我們視線模糊,看得傻眼。這個事件,整個美國社會把這位被警察窒息而死的黑人George Floyd看成是英雄,是烈士,成為眾人歌頌崇敬的人權鬥士,彷彿是當年的Martin Luther King一般。不僅是在街道上看見了許多他的畫像,獻上致敬的鮮花,他的追思禮拜分別在好Minneapolis、Houston等幾個城市公開舉行,場面盛大,幾個重要的新聞電視台甚至作全程的轉播。許多政治人物、社會名流都參加了,也有與會的牧師把George Floyd形塑成 “He is not just a human being, he is a great man!”。當然我無法知道,那位牧師對a great man 的定義是什麼?但我只想問,這位非裔黑人在生前究竟曾經為了這個社會上做過什麼偉大的事情,而使到他變成了一個偉大的人物呢?據新聞報導,這位非裔的黑人有很多的前科記錄,報導說當天他被警察制服的時候,也有攜帶毒品的嫌疑。很不幸的,當天他被白人警察執法不當以致死亡,的確讓人看不下去,憤憤不平。但如果報導屬實,我不禁要問:怎麼這樣的一個前科累累的人,只因為是在這樣的一個意外事件喪生,頓時,他就變成了一個被歌功頌德偉大人物?Martin Luther King為了追求民主、人權、自由、平等,在他的時代大聲疾呼,歷經許多的困難險阻,終於讓美國人的自由民主更推進了一步。他的努力奮鬥、堅持理念深深影響了美國人的思想、理念,這樣的人被人紀念、被人認為是對國家社會有巨大的貢獻的偉人是實至名歸,甚至國家還訂定了每年的一天作為紀念他的節日都是應該的。但George Floyd在他生前究竟為了國家、為了社會做出了什麼樣的具體的努力與貢獻呢?誰知道呢?
殉職的員警有誰紀念?
我個人對人們對這位死者要如何追思、如何懷念沒有什麼特別的看法,那是個人私下的選擇與作法。我只是看見了這些的情景,深深為了這次那些為了維持社會治安、平息暴動,不眠不休護守著他們自己的城市的這些警察,特別是那些已經殉職死亡的員警感動委屈與不捨。為了平息群眾的怒氣、弭平對立,許多的警察以單膝跪地的方式來表示他們願意與群眾站在相同的一方,甚至也有員警整個人趴在地上五體投地的,究竟是表示投降還是有其他的意涵,我不得而知。但看見這樣的畫面讓我感到嘆息難過。作為人民保母、為人民除暴安良的警察竟然需要屈膝跪地、俯伏在地,向示威的群眾示弱求饒,我不禁要問,那麼警察的尊嚴何在?他們將來如何繼續執法?還會有父母會願意鼓勵自己的兒女投考警校,從事警界的服務嗎?我不禁要問,當人們把George Floyd捧成民族的英雄的時候,誰來記念那些向維護家園、平息動亂而殉職死亡的警察致哀呢?即便他們可能也會有追思禮拜,但媒體有公正的報導嗎?我要再一次的說,那位警察執法不當致人於死肯定不對,他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我不禁要問,這位非裔的黑人真的比那些殉職的警察更偉大嗎?我真的被搞糊塗了。
刪減經費更護守社區?
更讓人不解的是,儘管許多地方的警官已經單膝跪地、甚至是俯伏在地,有沒有平息這樣的示威和抗議呢?答案是令人失望的。不但沒有平息,現在已經有好幾個比較自由派的城市喊出了“Defund the Police” 口號。目前這個口號的定義隨著個人的解讀可能不同,有說是要刪減警察的經費,洛杉磯市長說他要刪減明年警察的經費高達一億五千萬美元:紐約州主張要刪減十億美元的警察經費;Minneapolis市議會則在6月7日在十二票中以九票壓倒性的勝利,要將該市的警察局完全的拆除,改以另外一種社會服務的方式來處理社會治安的問題,譬如說像是消防隊來取而代之,他們聲稱這種方式會更安全有效。該市的市長Jacob Frey有2021再次選舉的壓力,面對群眾被問到他會不會刪除整個警察局的經費,他比較委婉的回答說:「不會全數刪除。」結果被群眾以 boo聲轟出去離開現場。
這些主張與口號使得原本已經受到打擊的美國警察的士氣更加受到打擊,加上一些地方檢察官深怕得罪群眾,開始對警察執勤時候做過分的要求檢視。在紐約的Buffalo市一位75歲的白人,在已經宵禁之後,走到維持治安的武警面前,不接受警察的勸告離開,被警察推倒在地,頭部著地流血。這件事情,兩名員警馬上被要求撤職,並聽候檢察官對他們是否起訴。檢察官的動作引來了許多警察同仁的反彈,認為警察秉公處理,卻要受到如此的待遇。到寫稿的時候,已經有該市將近60名警察提出辭呈,想要掛冠而去。另外一個報導指出,目前紐約州差不多有六百人員警有意辭職離開他們警察的崗位。
目前這項「刪減警察經費」或是「廢除警察局所」若是有越來越多的州想要付諸實施,將會帶來美國治安與安全的憂患,令人擔心。希望這只是短暫情緒的發洩,不會真正的發生實施。不然,美國的前途是令人堪憂的。比較諷刺的是,目前有這樣主張的城市都是犯罪率比較高的地方,不知道如果警察維持治安的力量被削減薄弱了,他們究竟要怎樣來保護人民性命、財產的安全呢?
警察該得人的尊敬嗎?
這也讓我想到,神透過使徒保羅留下給我們的經訓,要我們如何看待那些執政、執法的人員。主耶穌提醒我們人民都有納稅的義務(羅13:7),也有順從執政掌權者的責任。從保羅的神學觀點來看,他甚至覺得這些執政者就是神派來職掌神公理正義的代表(羅13:1),稱他們是「神的用人」(羅13:4)。神給他們這樣的權柄,有這樣的「配劍」(武器裝備)不是徒然沒有目的的,是用來保護善良、替軟弱無助的人「伸冤的」,也要「刑罰那些作惡的」(羅13:4)。只要我們扮演好良好公民的責任,就不需要對掌權者懼怕,「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羅13:3),只有那些作惡的才需要懼怕。聖經勸勉我們對那些執政、執法的人要順服他(羅13:5),「要恭敬他」(羅13:7)。我在想,當我們聽到一些人在那裡搖旗吶喊要「削減警察的經費」的時候,我們對警察是在「恭敬他」還是「羞辱」他呢?我們是在盡我們公民的身分讓這些人能夠更有後盾支持的來執行公義,揚善罰惡嗎?
結語:
面對後現代主義的時代,許多傳統的價值被顛覆了,許多的真理也被淹沒不提了。我們看見人失去了尋求真理的心,也失去了道德標準的衡量。現今存在於我們社會裡的,有越來越多族群的撕裂、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漠視、價值的混亂、是非的顛倒,這些原本才是我們應該關切的,但這些對今天許多的人來說,早就將之視為敝屣,棄置腦後。隨著今年大選的即將來到,我們要更小心的明辨一些政治家的說詞。我們相信還是有很多聰明睿智的政治家是基於熱心服務人群、有理想有抱負的國家社會精英。但不可否認的,也有一些的政治從事者懷著個人政治的私心與目的,以危言聳聽的言詞來挑動民心。我們必須謹慎明辨,政治家的起起落落都是一時的,但一個國家能否以神的真理、公義為其立法、執法的基準才是我們安邦立命的根基。「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言14:34)「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的!他所揀選為自己產業的,那民是有福的!」(詩篇33:12)不要為那外在包裝過的言語所欺騙,學習仰望那鑒察人心的神才是我們該做的判斷與選擇。人是看外表的,但神卻是看人的內心。「祂是那造成他們眾人心的,留意他們一切作為的。君王不能因兵多得勝;勇士不能因力大得救。靠馬得救是枉然的;馬也不能因力大救人。耶和華的眼目看顧敬畏祂的人和仰望祂慈愛的人,」(詩篇33:15-18)願神憐憫我們所居住的美國,也願有更多的美國人,不論紅、黃、黑、白種,願意相信神的真理,願意跟從耶穌基督、讓聖靈成為改變人心的導師,讓我們這個國家能夠以耶和華為神,以神的真理為立國的基石。阿們!
(附註:本文是以一個基督徒針對警察執法不當和社會抗議暴動的個人觀感,不代表三一華人浸信會的立場,特此說明。李光陵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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